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

只有可愛不行嗎


我的研究所同學們曾經比照日本毒舌節目《男女糾察隊》舉辦了一個稍嫌可恥的活動,稱之為優點排行榜,匿名投票選出每個人的優點(不要問我為何研究生如此有空,這個所上充滿了各種天才,我們恰好是浪費時間的天才),且用了將近五個小時來表決與互相辯論,研究其中的涵義與象徵。而我的優點排行榜上高掛第一的則是:可愛。

「原來你們都覺得我可愛。」我非常不要臉的發表感想。
「當然,畢竟妳根本就是竭盡所能的在裝可愛。」友人K冷冷的說:「要是妳還不可愛,那真是非常失敗。」

聰明、誠實、優雅,我在眾多的角色性格中選擇了比較容易的路。撒嬌,雙馬尾或娃娃音,那被稱之為「弱智」的裝可愛方式,活脫脫就是父權思想底下的產物,我那位奉行嚴苛女性主義的美女教授見了肯定嗤之以鼻。我如此用心討好某些異性戀男孩們,卻在他們伸出手時往後縮:「為什麼?」、「我不是你以為的那個樣子。」別無他法,戀愛失敗後和K一起檢討自己,順便咒罵人生,最後再以「反正他是個死異男」作結。啊啊,說出這句話的我,想必一點,一點也不可愛了。

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

看得最遠的地方

100.11.10
我想去看得最遠的地方
一個人,和陌生的自己說生日快樂

2011年11月19日 星期六

必要之惡



我討厭貓,也不喜歡狗。這件事很簡單做起來卻很難,只因像我這樣的人實在太少了,上一次我說出這句話,得到的回應是:「真的假的?妳好沒愛心喔。」

非常好。我其實不知道討厭貓狗跟有無愛心這之間的關聯是什麼。正確的說法是我不喜歡任何動物。但討厭牠們並不代表會隨時踹個兩腳並上傳youtube,相反的總是繞道而行。我不知道該怎麼跟牠們相處,於是總對能和寵物講話的人心懷敬意,但這份情感往往維持不久,主人們(或天底下的爸媽們)都有個壞毛病,喜歡從任何地方掏出照片對著可能才相識不久的人說:「妳看妳看。」

天啊到底要看什麼呢?我很久之後才學會在那個moment反射性的說出「好可愛喔!」,這招不難,只是我真的不知道牠們很可愛。

友人k在這方面奇蹟似的和我相合,我們討厭貓狗也討厭死小孩,堪稱我最完美的soul mate。但人生時常是需要偽裝的,某次課堂上慈眉善目的J教授帶了她的臘腸狗來,全班為之騷動,但在聽我講了十幾次好可愛後,k終於忍不住說:「妳也太虛偽了吧。」

唉沒辦法,虛偽之惡,必要之惡。

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

新生活運動


我最常做的兩件事叫作「檢討」跟「重來」,非常適合寫在聯絡簿上的小叮嚀,我早已過了規定作業的年紀,卻彷彿有強迫症似的屢屢給自己功課,立定志向,在和朋友的聚會裡宣布:「我的人生錯了。我應該要當一個善良的人。就像那個誰誰誰一樣……」她們,被窺看的少女們成為我暗自仿效的對象,更體貼,更慷慨,更寬容,檢討完就此發誓「從明天起,做一個幸福的人……」彷彿從此就能面向大海,春暖花開。

友人K對我的新生活運動嗤之以鼻:「妳明天起床就忘記了。」對,也要當個聰明的人,寫在那塊三十九元小白板上時時提醒,只差沒有拿把湯匙把自己一勺勺挖開,再灌一個新的進去(哪裡有賣這種樂觀水泥?),等待指針逆轉,隔天便醒在另一個角色裡了,「看啊,我面帶笑容,而且到現在還沒罵過一句髒話!」接著不到半小時就破功,明天重來。

但她們沒有消失。那些未完成的願望,無法成為的人,帶著觸不到的憤恨與酸意,隨著時間逐漸從我指縫齒間溢出。
她們鬱鬱寡歡,成為不甘心的鬼,那些殘餘且逐漸偏執的惡念,在我的身體裡不斷搖晃,叮噹作響。


(日行小惡專欄:每周五聯副刊登,歡迎一起日行小惡,有益健康)

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

夢遊先生:戀愛夢遊之必要


毫無意外的,我和H是在網路上認識的。根據統計,有百分之六十七的男女試圖利用網路尋找愛情,但只有十三分之一的男女能修成正果(這裡的正果當然指的不是結婚,而是愛),這或許是應該的,在網路上我們可以用任何方式跟其他人交談,不管他們願不願意理會,也沒有誰能傷害得了誰。

傷害。是的,我一直認為這些都不是真的。那些大人們不是從小就這麼告訴我們?不要輕信網路謠言,不要隨便網路交友,那都是假的。那麼親愛的女孩,妳怎麼會被假的東西傷害?

夢遊先生:百無聊賴之必要


有人說(這個人顯然也是在網路上說的),要逼瘋一個宅男很簡單,剪斷他的網路線就行了。我不是宅男,但我為了H而剪斷了網路線,抱著筆電逃到現實來稍作喘息時,才想起在這個科技時代裡,有個東西叫做無線網路。

夢遊先生:廣結網友之必要


No Internet,No Friends。

沒有網路,沒有朋友。我想絕對是現今這個世界的真理之一,我剪斷網路線,逃避到真實生活來以求安心,雖然這聽起來順序有些錯亂,但我覺得很好,只是需要找個人談談。

夢遊先生:剪斷網路線之必要


我以為這樣一切就不會成真。


H說要跟我分手,我不要。我們從MSN講到FB聊天室,換了PLURK又回到MSN上。網路不穩,有時他下了線反則換我,小綠人忽隱忽現,存在於我倆之間的巨大的時間差,某些字句被時差磨損了,消失了,換來的是沒頭沒腦的情緒發言,但我們都接得下去,對方的上一句話是什麼?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要告訴你什麼。

我是擅於「打字」的,H應該知道,擅於拆解字句重生出新的意義,死死咬住對方的語病不放,必要時,找出幾點幾分的對話紀錄作為參考書目並不是什麼難事,證明他其實還可能愛我,推論我們還可能繼續下去。H是講不過我的,他如果真的想跟我分手,最應該做的不是在電腦前和我MSN,而是馬上拿起手機撥給我:「我們結束了。」只是告知,就這麼簡單。但我知道他不會,他不會願意在一個即將拋棄的女孩身上花十分鐘的手機費。H就是這種人,寧可讓我這個即將成為前女友的人,像冤魂一樣在網路上纏著他,他說一句我頂十句,不愛了?再試試吧。再一次機會,我會做得更好。沒辦法?不、你不用愛我沒關係。

這是報應。

洛神花

 洛神花不是花,正確的來說其實也算是花,只是被留下來的不是花,是果。艷紅、堅硬、碩大,我假裝被這從來沒有見過的東西吸引,洗好的洛神花一籃籃堆在角落,那些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蹲著,熟練的快速工作。看來這就是他們的日常生活了,我偷瞄幾眼又快速低頭,伸手在籃子裡取了一顆,手掌裡細細搓揉,像一顆毛茸茸的心。